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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17国家艺术基金—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招生简章
  • 来源: 更新时间:2017-07-14 17:32:39 点击数:次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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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响应党的的文艺号召,落实国家人才强国战略,支持“一带一路”战略,适应国家艺术事业发展对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江西科技师范大学决定于2017年8月举办国家艺术基金资助项目《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培训班。培训班将从国内各大高校中遴选30位优秀教师成为学员,并为之提供高品质的研修和创作实践平台,通过理论引导、主题创作、教学总结、汇报展览、宣传推介等方式全面提升学员的漆画技能及艺术影响力。


    主办单位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承办单位  江西科技师范大学 美术学院

    合作单位  江西省美术家协会 江西省艺术研究院

    学术支持  中国美术家协会漆画艺术委员会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培养宗旨

       

        本项目致力于培养出具有国际视野和人文精神,对漆画艺术具有独特见解和语言表达能力的高校青年漆画教师。项目将通过整合名师资源,进行高起点、高规格的艺术实践与理论的研习,帮助他们创作出具有中国当代文化精神内涵和鲜明时代特色的优秀漆画作品,引领他们迅速成长为高水平的高校漆画教师,为中国漆画艺术的不断繁荣发展提供动力与人才储备,同时为中国优秀漆画高层次人才的培养开辟出新的范式。


       

    学员遴选

       

        本项目面向全国招生(含港澳台地区),各高校中青年美术教师均可报名(不限画种),主办方将根据报名者提供的材料择优录取30名学员。


    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身份证(正反)扫描件/照片一份;

    2.能证明本人专业能力的近期漆画或绘画作品3-5张。电子版JPG格式,每张尺寸2-5M,文件名为:作者姓名-作品名称-尺寸(cm)-创作年代;例如:xxx-风景-122X85cm-2015年

    3.本项目将围绕国家“一带一路”战略为主题创作方向,请提供1—2幅该主题的创作草稿;

        

    请将身份证扫描件、作品电子版、报名表、创作草稿等材料打包,并以附件形式发送至676771110@qq.com


    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7月31日。(逾期不予受理)主办方将于2017年8月5日前,公布录取名单。


    联系地址及方式;

    通讯地址:江西省 南昌市 红角洲 学府大道589号 

    联系人及电话:秦老师 18679139818  

    联系邮箱:676771110@qq.com



    培训内容及时间安排


    1、第一阶段:2017年8月12日-8月25日

    主要内容:专业考察(具体路线待定)


    2、第二阶段:2017826日-910

    主要内容:

    漆画表现语言研究

    漆画画稿创作

    专题讲座


    3、第三阶段:20179151110日

    主要内容:

    集中创作

    专题讲座

    研讨会


    4、第三阶段:2018年初 成果展示

    主要内容:项目成果汇报展并出版画册、论文集。

    展览地点:巡回展览(地点待定)

     


    管理办法

         根据国家艺术基金章程等相关规定和本项目培养管理办法,《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对学员进行公益性培养,学习期间对学员的学习费用(材料、食宿、交通等费用)将按国家艺术基金管理的相关规定进行资助。学员学习期间,须遵守“《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学员学习管理规定”,以及江西科技师范大学相关管理规定。对于学习期满并顺利完成培训任务的学员颁发结业证书。

         本简章最终解释权归《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所有。


                   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项目组委会

                                                              2017年7月  

     


     

      

    国家艺术基金2017年度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

    “高校漆画教育人才培养”报名回执表


    姓    名


    性  别


    身份证号码


    毕业学校


    专业


    职称


    职务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现任职单位


    通信地址


     

    学术简历



    备    注

     请自备常用绘画工具

     注:此表可复制网址链接在电脑上打开下载。

         此表复印有效,请认真填写,提前将表格信息以E-mail形式发至项目联系人邮箱,以便国家艺术基金备案。